胡汉民 – 女娲导航

胡汉民

胡汉民是中国国民党早期领导人,1924年1月,出席在广州召开的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被孙中山指定为大会5人主席团成员之一。931年与蒋介石争权被囚禁,1935年任国民党中常会主席。后在广州病死。那么你想更加深入的了解胡汉民吗?

胡汉民——中国国民党早期领导人、右派代表人物之一

中国国民党早期领导人胡汉民人物生平

胡汉民(1879~1936)中华民国时期广州军政府总参议,国民政府立法院长。 胡汉民原名衍鸿,字展堂。1879年12月9日生于广东番禺,1936年5月12日卒于广州。21岁中举人,1902年留学日本。1905年秋加入同盟会,投身于辛亥革命。1911年后,成为孙中山的重要助手,曾先后在南京临时政府、中华革命党、广东护法军政府、广东非常大总统府中担任要职。五四运动后,1919年8月在上海参加创办《建设》杂志,撰文对学生爱国运动和新文化运动表示同情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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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4年1月,出席在广州召开的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被孙中山指定为大会5人主席团成员之一。曾赞同大会确定的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被选为中央委员会执行委员。9月,孙中山率北伐军到韶关,由胡汉民留守广州,代行大元帅职权,兼任广东省省长。1925年3月孙中山在北京逝世后,胡汉民约集孙科、邓泽如、胡毅生等人商议排斥共产党人,诋毁国民党左派。8月,廖仲恺遭暗杀,胡汉民被认为有重大嫌疑,一度受拘留,随后赴苏联。

1927年四一二政变后,胡汉民赶往南京,与蒋介石合作,参与反共清党。一度主持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和南京政府工作。随后任立法院院长等要职。1931年2月,同蒋介石发生了激烈的权力之争,被蒋扣留,囚禁于南京汤山。拥胡派在广州成立政府,与蒋介石南京政府对抗,逼迫蒋释放胡汉民。1934年4月,宋庆龄等公布《中华人民对日作战基本纲领》,胡汉民也签了名。1935年12月,国民党五届一中全会上胡当选为中央常务委员会主席。1935年胡汉民被选为中国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主席。次年5月2日在广州病故。1930年主持编成《总理全集》。1933年创办《三民主义月刊》。所著《三民主义的连环性》等,为国民党理论家阐释三民主义的代表作。

少年得志

胡汉民原名叫衍鸿,字展堂,汉民其实是笔名。胡氏的祖籍是江西庐陵,他祖父来粤做官遂落籍番禺 (即广州),父亲靠当师爷(县官幕僚)为生。1879年12月9日(清光绪五年十月二十六日),胡汉民在广州出世,随父亲到过博罗、高州等地,8岁那年,全家迁回广州,在仓边街(今仓边路)附近租屋住下。

胡汉民从小能文能诗,13岁时写下种竹诗:“种竹北窗前,潇潇清香发。本以招凉风,反教蔽明月。”可惜在以后的几年里,父母及兄弟姐妹6个亲人先后去世,无法继续学习。

17岁已在私塾教书的胡汉民肄业广州学海堂、菊坡、越华、应元等书院,认识了史坚如、左斗山等青年朋友,对康有为、孙中山有自己的见解,留下“早知康乐非山贼,漫信孙登是水仙”二诗句。1901年,他中了举人,次年与陈融之妹陈淑子结婚,住在德宣东路(今东风东路)太华坊莘桂里1号。是年胡汉民为人“操刀”(替人考试),得到6千多两银子后,赴日本留学。

追随孙中山走上革命路

1905年夏,孙中山在东京成立中国同盟会。9月1日,胡汉民第一次见到孙中山,他曾说孙中山1895年领导的第一次广州起义是“空前奇举”。民国成立,孙中山推荐胡汉民担任广东都督,并说:“胡汉民先生为人,兄弟知之最深,昔与同谋革命事业已七八年,其学问道德均所深信,不独广东难得其人,即他省亦所罕见也。迹其平生之大力量、大才干,不独可胜都督之任,即位以总统,亦绰绰有余。”1909年,还是革命党人的汪精卫暗杀摄政王载沣失败入狱,胡汉民为营救筹资,进了澳门赌博场,结果血本无归。1911年,广州“三·二九”起义前夕,胡汉民夫妇将女儿胡木兰托付给一位老人照料,考虑到随时有牺牲的可能,在一块布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籍贯,缝在胡木兰的衣服上,表示了置生死于度外的勇气。

广东都督

1912年元旦,孙中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胡汉民作为总统府秘书长,仅34岁。章太炎说:“临时政府成立以来,宪法未定,内阁既不设总理,总统府秘书官长,用真宰相矣。”他与孙中山同居一室,夜以继日地工作,人有“第二总统”之称。是年4月,南京临时政府结束,随孙中山回到17年未有踏足的广州。欢迎群众,万人空巷。这

次应孙中山之请,他出任了广东都督兼民政长,根据孙中山“造成一模范省”的指示建设广东,胡汉民家庭照1921年春节,他在自家门口写了一对春联:文明新世界,独立大精神。前者是对新社会的期望,后一句则反映了胡汉民执着独立的个性。是年5月5日,孙中山当了非常大总统,胡汉民任总统幕僚长。一天,孙中山来到胡汉民的办公室,顺手打开一个公事箱,发现里面有好几份自己签发的手令,满面怒容,大声斥责:“你竟然敢擅自扣发我的手令!”胡汉民始终凝神倾听,待孙中山停下来后,他问:“先生还有其他的话要说吗?”孙中山两眼定定,高声答:“没有了!”只见胡汉民将那个公事箱反个底朝天,将扣下的孙的手令倒了一桌,逐封评论说,这是人事不当的任命,那是时机不合的调遣,胡汉民脸红耳赤地辩解:即使是在专制时代,也有大臣封驳诏书,请皇帝收回成命的故事!先生还记得你在起草中华革命党的誓词也有“慎施命令”一条吗?孙中山为之语塞,无奈地说:“说来说去还是你对,我说不过你。”胡汉民仍不罢休,说:“先生应该说一句‘你是对的’才合理。”办公室的气氛越发紧张,此时墙上的大挂钟响了起来,一个叫李宗黄的参议走过来圆场:“下班了,一起到太平馆吃肥鸽,由我请客。”孙中山高兴起来:“好啊,一齐去,不过该由我做东,因为今天是我的错。”胡汉民笑着说:“太平馆吃客多,太杂乱了,先生不宜。若先生真想吃,我让太平馆送外卖到司令部吧。” 孙中山曾对人说:“余与汉民论事,往往多所争持,然余从汉民者十之八九,汉民必须从余者十之一二。”1924年11月,孙中山决意北上,让胡汉民代行其大元帅职权,可见他对胡汉民是愈来愈信任。

避难汪宅

1925年孙中山在北京病逝。6月27日,代大元帅胡汉民发布政府改组令,本以为自己有望执牛耳,谁知却是汪精卫当选国民政府主席。升上宝座的汪精卫顾虑胡汉民的资望比自己高,一直找机会除掉胡汉民。8月20日早上8点,廖仲恺偕夫人何香凝乘车来到国民党中央党部(越秀南路89号)时,突遭枪手袭击,送后终告不治。廖的死轰动

全国,政府成立了一个由汪精卫、许崇智和蒋介石组成的特别委员会。据查,廖案最大的嫌疑人是胡汉民的族弟胡毅生等人,时机来了,汪、蒋二人密谋藉口胡汉民是廖案的主谋,加以捕杀。

8月25日晚上,由汪、蒋派遣的五十多个黄埔军校学生军直扑胡汉民家,并指示若“逃捕”即可就地处决。是夜胡汉民就寝,听到门外嘈杂的声音,赶紧下床,穿上衣服匆忙从后门逃出。因事出突然,跑到街上不知到哪里是好,稍加思索,推测此事极有可能是与汪精卫有关,一时性起,直奔西华二巷的汪精卫家!汪精卫妻子陈璧君见胡汉民急装而来,喘息未定,非常诧异。听了胡汉民的一番诉说后,陈璧君怒不可遏,立即打电话给汪精卫,质问道:“胡先生究竟犯了什么罪,你要派人深夜前去缉捕?”汪精卫正等待军队的消息,以为胡汉民不是束手就擒便是被就地正法,振振有词:“反动派就要捉,捉了就要杀!这样做是大快人心!”陈璧君回望胡汉民一眼,低声告诉说:“胡先生现在我们家里。”汪精卫气得掷下话筒。是夜,陈璧君怕生意外,让胡汉民住了下来。

抓捕胡汉民的消息不胫而走,广州城被闹得沸沸扬扬。汪精卫、蒋介石恐怕引起事端,暂将此事搁下。以后胡汉民在古应芬等人的保护下入住黄埔军校,9月23日,坐船前往苏联,离开了这块差点掉了性命的是非之地。

遭遭软禁

1931年,胡汉民的势力越来越大(据说若当时举行总统竞选的话,三分之二的国会代表倾向胡汉民)。2月26日,立法院长胡汉民应蒋介石的邀请到陆海空总司令部“晚餐”,甫一抵达,马上被一群荷枪实弹的士兵押入会客室,南京警察厅厅长吴思豫递给他一封蒋介石的信,蒋在信中称胡汉民近来反对政府,反对介石,无论在党务政治方面,处处与他为难,并列出胡的多宗罪状,要求他辞职。两天后的晚上,胡汉民才见到逮捕他的蒋介石,“你近来有病吗?”胡汉民劈头问道。蒋不知何意,连忙说:“没有啊。”“那很好,我以为你发了神经病了!”胡氏紧追不舍,胡对蒋强加在他头上的“罪状”一一批驳,双方唇枪舌剑至次日凌晨。

尽管不服输,但他不得不接受被软禁南京小汤山的事实。当日,写了两份东西,一是声明:“因身体衰弱,所有党部政府职务,概行辞去。”一是写给蒋介石的信说:“我平生昭然揭日月而行,你必有明白的时候……”他的被软禁,举国舆论顿时哗然,特别是遭两广籍人士古应芬、孙科、陈济棠、李宗仁等强烈反应。1931年5月27日,广州民国政府成立,成为第二中心,发表了反蒋宣言。同年10月14日,胡汉民终于获释。22日,与蒋介石在上海见面(这也是两人生前最后一次会面),又一次争论不休。以后,蒋介石在日记里骂胡是:“无人心至此”及“小人难养与鸟兽不可同群”,据说这是蒋骂最痛恨的人时使用的语句。胡汉民也公开表示,蒋介石祸国殃民,应“自杀以谢天下”。

突然病故

1936年,正当大家以为胡汉民有机会大权重掌,获得党国巨任的时候,胡汉民却是大难临头!5月9日晚上,他到陈融在镇海路的别墅�园吃饭,饭后与陈家的教书先生潘景夷下中国象棋,首局胡汉民赢了。第二局,本来胡占优,只见他以象角马跳槽过河,强卧敌槽,同时开车渡河,再起卧槽马迫出敌帅,横河车压当道,想以卒吃敌马,一举成杀局。谁料车临河头,对方象角伏了一炮,填入士角。这样一来,胡汉民虽可吃马,但非丢车不可。一着之失,棋处劣势,胡陷入长思,执着的他不愿认输,心急之下,他突然长叹一声,说出“头很痛”三个字,便从椅子翻落在地,此时墙壁上的挂钟指着8点。

家人将胡汉民扶起,当即打电话请杨子骧、陈翼平两医生前来诊治,测出右侧脑溢血。10时许,胡汉民神志尚清,似自知不起,召集有关人员及妻子家属等到病床前,口述遗嘱。延至12日下午7点40分终告不治,胡汉民生前曾自制挽联云:“抱道独能坚,险阻半生完大命;救亡空有愿,归来万里负初心。”谁不知此联后来竟成谶语,58岁,曲折经历刚好半个人生;而1936年正值日寇大敌当前,胡汉民虽在抗战纲领上签了字,但突然死去,恰是“救亡空有愿”之应!当晚西南执行部和西南政务委员会致电国民党中央并通电全国,宣布胡汉民的死讯。同时成立了由邹鲁、陈融、林翼中组成的治丧委员会。

13日下午,胡汉民大殓在广州举行。25日至27日,全国公祭(追悼)胡汉民3天,南京、上海、北京等地有追悼大会,报纸上刊登了汪精卫和蒋介石来自南京的祭文,大有猫哭老鼠的味道。广州在中山纪念堂举行公祭典礼,全座纪念堂绕以蓝色光管,四周挂满黑布,中间通道搭了一座华表。堂内正面是一幅高18尺的胡汉民遗像,上悬“聪明正直”四字,周围是蓝色光管,景象异常肃穆。警察乐队奏哀乐,真光、协和两女校学生唱哀歌:谋国之忠,负责之勇,西南执行部暨政务会委员由邹鲁带领到场致祭,据报道,3天来广州参加公祭者共有40多万人。(www.ngnvip.com)

中国国民党早期领导人胡汉民从书生到革命家

清末民初,一批仁人志士跟随孙中山推翻了腐朽的满清王朝,建立了中华民国。在这批仁人志士中,有4位不仅知识渊博,德高望重,并以精湛的书法享誉书坛,这4位书法家就是吴稚晖、胡汉民、于右任和谭延�,当时这4人被誉为“民国四大书家”,也称“真草篆隶四大家”,其中胡汉民以隶书享誉书坛。不过时至今日,胡汉民似乎已淡出人们的视线,其后市值得藏家关注。

民国元老  少年得志

胡汉民(1879—1936年)是民国时期著名的政治家、书法家。字展堂,广东番禺人。胡汉民早年家庭很不幸,11岁时,其父就去世,两年后其母也病逝。不过,胡汉民天资聪颖,从小能文能诗,13岁时写下种竹诗:“种竹北窗前,潇潇清香发。本以招凉风,反教蔽明月。”可惜在以后的几年里,一个哥哥及两弟一妹也因疾病无钱就医而早逝。接连而至的不幸,使年幼的胡汉民备感忧伤,以致成年后一直体弱多病。这一时期,胡汉民的人生观发生了很大变化,从友爱的家庭中心的人生观,一变而为冷酷的厌世观。

17岁已在私塾教书的胡汉民肄业广州学海堂、菊坡、越华、应元等书院,认识了史坚如、左斗山等青年朋友,对康有为、孙中山有自己的见解,留下“早知康乐非山贼,漫信孙登是水仙”二诗句。1901年,他中了举人,次年与陈融之妹陈淑子结婚,住在德宣东路(今东风东路)太华坊莘桂里1号。是年胡汉民为人“操刀”(替人考试),得到6千多两银子后,赴日本留学。 

1907年他随孙中山赴河内,策动武装起义。1909年任同盟会南方支部支部长,策划广州新军起义及黄花岗起义,辛亥革命时任广东都督,后随孙中山赴南京,出任临时大总统府秘书长,旋回广东任都督兼民政长。1912年元旦,孙中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胡汉民作为总统府秘书长,仅34岁。章太炎说:“临时政府成立以来,宪法未定,内阁既不设总理,总统府秘书官长,用真宰相矣。”他与孙中山同居一室,夜以继日地工作,人有“第二总统”之称。

1921年春节,他在自家门口写了一对春联:文明新世界,独立大精神。前者是对新社会的期望,后一句则反映了胡汉民执着独立的个性。

有一个故事可以生动地表明他的个性:一天,孙中山来到胡汉民的办公室,顺手打开一个公事箱,发现里面有好几份自己签发的手令,满面怒容,大声斥责:“你竟然敢擅自扣发我的手令!”胡汉民始终凝神倾听,待孙中山停下来后,他问:“先生还有其他的话要说吗?”孙中山两眼定定,高声答:“没有了!”只见胡汉民将那个公事箱反个底朝天,将扣下的孙的手令倒了一桌,逐封评论说,这是人事不当的任命,那是时机不合的调遣……胡汉民脸红耳赤地辩解:即使是在专制时代,也有大臣封驳诏书,请皇帝收回成命的故事!先生还记得你在起草中华革命党的誓词也有“慎施命令”一条吗?孙中山为之语塞,无奈地说:“说来说去还是你对,我说不过你。”胡汉民仍不罢休,说:“先生应该说一句‘你是对的’才合理。”办公室的气氛越发紧张,此时墙上的大挂钟响了起来,一个叫李宗黄的参议走过来圆场:“下班了,一起到太平馆吃肥鸽,由我请客。”孙中山高兴起来:“好啊,一齐去,不过该由我做东,因为今天是我的错。”胡汉民笑着说:“太平馆吃客多,太杂乱了,先生不宜。若先生真想吃,我让太平馆送外卖到司令部吧。”

孙中山曾对人说:“余与汉民论事,往往多所争持,然余从汉民者十之八九,汉民必须从余者十之一二。”1924年11月,孙中山决意北上,让胡汉民代行其大元帅职权,可见他对胡汉民是愈来愈信任。

多才多艺  天赋极高

胡汉民是一位多才多艺的政治家,攻书,能诗,他天赋很高,十一二岁时,就已读过《十三经》、《史记》等古籍,且“文俱斐然可观”。擅文词,书法精隶书和曹金碑及行书。胡对书法颇有研究,自成一体,别具风格。晚工《曹全碑》,极神似。《民国书画家汇传》称其:“工书、能诗、善文词。书精《曹全碑》,所作隽逸浑厚,人多重之……”胡汉民深得《曹全碑》跌宕秀美、飘逸飞动之韵。落笔藏锋逆入,行笔竖锋入纸,笔势匀称,笔笔到位。其能掌握住纯用圆笔,故笔画凝重圆润,笔长而势足。有论者赞他:“胡汉民,工书法,清挺峻拔,能合褚遂良、米芾为一体。晚工曹全碑,极神似,集字为诗如己出。”其传世作品有临摹《曹全碑》八条屏等。

尤值得一提的是,胡汉民的榜书也写得很好。1933年广州海珠桥落成时,胡汉民为大桥题写了“海珠桥”三字。后来,海珠桥被炸毁。重建的海珠桥并没有悬挂桥名。2013年完成大修的海珠桥,广州有关部门也力图恢复旧貌,故在南北两边钢梁顶部重新挂上“海珠桥”题字。

在艺术市场方面,胡汉民的书法在上世纪90年代的国内市场上很少见, 1996年翰海推出的《行书》立轴以1.54万元成交。步入21世纪后,随着中国书画收藏的急剧升温,胡汉民的书法时常在拍卖会上露面,但价格不高,2000年《隶书》立轴在荣宝获价2.42万元;2002年《行书七言四屏》在上海崇源获价1.98万元;2007年《书法对联》在嘉德获价2.8万元;《节临汉碑文字》在匡时国际获价2.8万元;《行书词一首》在西泠印社获价4.032万元;2008年《隶书对联》在北京永乐获价3.13万元;2010年《隶书七言绝句》在北京传是获价15.68万元;2012年《行书》在香港佳士得获价13.75万元;2013年《行书七言诗》和《隶书七言联》分别在匡时国际和嘉德以12.5万元和19.55万元成交;2014年《集曹全碑字》在香港佳士得以20万港元成交。总体看,胡汉民的作品目前价格一般,精品在10万元以上。鉴于胡汉民在民国时期享有很高的声望,他的书法又有自己的风格,其后市值得藏家关注。

中国国民党早期领导人胡汉民如何主张反腐

摘要:

本文叙说了胡汉民的反腐败思想。作为国民党元老,国民政府首任立法院长的胡汉民以其政治家的眼光和清廉的德操,坚决反对国民党1927年取得全国政权后即已滋长的腐败,包括司法腐败。他的廉洁政府、澄清吏治、守法养廉和司法公平的思想仍然颇有意义。

中国国民党北伐成功特别是掌握全国政权以后就开始滋生腐败,最后在大陆不可收拾。但是,它的元老、国民政府首任立法院院长胡汉民(1879-1936)却在它开始滋生腐败时,就以其政治家的眼光和其清廉的德操坚决反腐败。他虽然在当时不可能制止国民党的腐败,但却表现了其自身的守法养廉和胆识道义,其反腐败思想亦难能可贵而颇有教益。

廉洁政府与澄清吏治

1929年9月,胡氏就监察院成立演讲说:“在党治之下,我们早就希望造成一个廉洁公正的政府,以实施训政;可是监察机关未成立,监察权未行使,无论如何,我们对于政府都不敢放心”。就是说:“任何国家,不问国体如何,政体如何,官邪是必须扫除,而廉洁政府是必须具备的。政府行不行,起码的标准是廉洁不廉洁。能廉洁,才不腐,一切措施才有效能可言。在过去时期中,我们常常喊:‘造成廉洁政府’,‘打倒贪官污吏’,直到现在,事实究竟做得如何?”因此,他大声疾呼:“必须澄清吏治”。

澄清吏治就必须厉行监察制度。而相对于西方代议制的国会监督,胡氏更倾向于当时苏联的监察机制。他以其赴苏考察的亲身感受说,苏联的监察机关不仅可以监察行政机关,财务行政,甚至连司法,也在它的监察之下。必须厉行监察制度,说到底就是不能寄希望于贤人政治。他说:“监察权是总理所创制,有良法美意而不行,便是我们的失职。有人主张迁延不办,兄弟便要问:是不是中国的官吏都是贤人,所以不必监察呢?还是中国的官吏,都是坏人,所以不须监察呢?如果认为现在中国的官吏,都是贤人,这种虚伪的设想,便是政治前途莫大的危险。如果认为现在中国的官吏都是坏人,只有互相包庇,不能弹劾,那不特为国民所不许,且为本党所不容!现在是要由人治渡到法治的时期,可是中国从前夙以人治自号,尚且有台谰御史等等厉行弹劾,现在号称要法治,却连监察的机关都没有,这在政府和本党,究将何以自解!所以在军事垂定,建设开始的今日,体行总理遗教,赶紧完成监察院的组织以澄清吏治,实在是目前唯一的急务。”

胡氏认为,廉洁政府又要从“人尽其职”和“清慎勤”着手。“现在正是要修明政治的时期,在目的上,是要过渡到法治去,而现在连人治还没有做好,如果大家再不急求‘人尽其职’将何以达到那法治的目的?何况便是到了法治时代,也必得赖人的尽职去维持”。他以一种时代紧迫感的心情告诫说:“古今中外,凡是振兴的时代,负政治责任的人以及一般工作者,一定很勤劳;凡是衰颓的时代,一定由于他们骄奢淫逸所造成……现在世界上的一切,都向着一个求迅速而节省时间的目标做去,因为如此才可以创造生命,延绵生命。如飞艇、电讯传真种种的效能增进,无非在缩短时间的耗费。我们以往事事落后了,今后如果还不以总理所谓迎头赶上去的精神努力上进,更从何立国于世界!”

为了澄清吏治,胡氏又着重阐释了孙中山的“官吏无自由”。为什么官吏无自由呢?这是从革命的真谛上说的。就是说:“一个革命者,乃至曾努力于革命工作的人,至少应该感觉到革命是纯粹牺牲一己,为国家民族谋利益的……一个真实的革命者,绝对不在牺牲他人,来成全自己的一切,至于由革命者而为官吏与军人的,那更很正式地做了国民的公仆,惟有停止一己的自由,竭智尽能,为国家人民去服务了。”进一步说:“我们知道现代任何共和的国家,看官吏军人的公职,都有公法上乃至私法上的契约的意义,契约成立,只有履行而不能背弃,只有服从而不能违反。”

当时胡氏着重阐述孙中山的“官吏无自由”,也是他的一种感触和期望。“所感触的,是现在的官吏和军人,讲个人自由的还是不少;所期望的,是期望这班好讲自由的人,能认识自己的地位和使命,有一番真实的深刻的觉悟!”当时的国民政府虽然也发布了一些整饬官吏包括禁官经商的命令,但是官员中的泄沓、偷情、割裂、纷争的恶习,似乎已成定型;大官到上海渡,政府要员在上海租界置产也已见怪不怪。官吏如此不遵政令、不守政纪而“自由”,这在胡氏简直不能容忍!他说:“如果凡百执事的官吏与军人泄沓、偷情,相习成风,不能共同振作,向革命的建设之路前进,民族的销沉堕落,固然已在目前,革命云云,也可否从此不谈了,然而果真如此,我们能对得起总理与人民吗?”

反腐败与守法养廉

胡氏对于从北伐进入军政、训政以来所出现的“腐化”即腐败,多次给予猛烈抨击。他说:“目前有许多机关里的人,据兄弟看来,实在是太奇怪了!说他们是在那里革命吧,那他们的精神太不够,未免辱没了‘革命’一个名词。然则他们在那里究竟干什么?做着何等人物呢?真是莫明其妙了!若谓是腐化的官僚吧,何以在党治之下会有这种东西?”

什么是腐化即腐败?胡氏说:“坏事情凡是逐渐的坏起来,由微而著者,由隐而渐显,慢慢的进展,教人一时不觉得他的坏,而对他总是忽略。他便在人的始终忽略之中,形成了他全部的坏,不是突然的坏起来,惹人注意,随时会感觉到要加以扑灭的,那就是腐化;那就是腐化所以腐的态度。所以党遇到腐化,也同样会忽略,也同样会给他潜滋暗长的机会,终成一种不可拔除的毛病,不可收拾的局面。虽然是革命党,虽然本来是富有革命性的分子;遇到腐化,革命性也会完全被他腐蚀掉,而党也就失其革命的作用了。”

特别是,在建设时代,“腐化的机会比破坏时代尤其来得多”。破坏时代党是秘密的,党是穷的,不仅很苦,很危险,自己还要贴钱革命。“在这种情形之下,心里想腐化也无从腐起。”可是建设时代就大大不一样了:“党部公开,党费扩大。像现在有一班误解党权高于一切的同志,那简直以党为护身符,到处提出党来,用作自己的工具,去压倒一切。更有人造出‘吃党’一个名词来,说有一班同志倚党为生,犹如传教师的吃教,前清当兵的吃饷一样……加上建设时期,许多建设事业都在党员手里,经手的钱也多了。不见可欲,其心不乱,既然常与可欲者接近,操守稍稍不坚,涵养稍稍不够,那就堕入腐坑,无以自拔了。”这就是说,腐败也是要有条件的。在革命时期,革命者是没有条件腐败的,他们整天提着脑袋革命,过着艰难困苦的生活,即使有人革命意志不坚定想腐败也腐败不起来;同样,普通老百姓因为没有条件腐败,既没有什么权,也没有多少钱,即使有人眼红腐败也照样腐败不起来。而在建设时期,革命者通过革命掌权了,管钱了,正是“不见可欲,其心不乱,既然常与可欲者接近,操守稍稍不坚,涵养稍稍不够,那就堕入腐坑,无以自拔了”。

胡氏认为,腐化不仅关系到(国民)党、国家、社会和人民,而且关系到自己的人格。因此对于自己,则尤其要注意:“第一,自问究竟有无革命性?第二,自问是否保持着平民化的生活?”保持平民化的生活是一种人格操守,也是胡氏自己始终保持的人格操守。有了这种人格操守,就能防止腐败。但是,“社会与个人都很容易腐化”。他举例说,他访俄时的一天,由苏联外交部东方局副局长陪同在莫斯科大剧院看戏,看到坐在前面的一行太太,好几个都是珠宝满胸,便让随行的朱和中用德语问:前面挂珠宝的是苏俄的富豪呢?还是职官的眷属?副局长很不好意思,便悄悄地和她们说了几句,转眼间,一切珠宝都收拾起来了。胡氏在这里虽然说的是当时苏联人能够从善如流,还要说,女人珠宝在胸也难说就是腐化;不过也说明即使在十月革命后20年代困难的苏联,人们仍然追求装饰上的奢华。

在胡氏的观念中,除了“腐化”,还有“恶化”。所谓恶化,是他清党反共的政治概念,但他也针对国民党的腐败认腐化即恶化,恶化即腐化,二者合而为一。胡氏认为,“腐化”和“恶化”实在是同一个根源——权利思想;权利思想的根源,又实在是一个“私”字。就是说,有权利思想的人,这一头一定踏在“私”的基础上,而那一头一定踏在“腐”与“恶”的事实之中。全部的腐化与恶化无非是对于私人权利的明抢暗夺与软骗硬取。孙中山先生生平只揭橥一个“天下为公”,仅此一个“公”字,已足以摧破所有“腐”与“恶”了。应当说,胡氏直认腐化和恶化是权利思想的发动,并进一步揭橥腐化和恶化的关系,强调孙中山的“天下为公”,除了其反共的一面,也是颇有道理的。然而,他直认“私”为万恶之源,是导致腐化的总根源,未免偏颇。这表明他坚持的仍旧是中国传统的道德价值。

历史表明,革命成功后一般是会出现腐化即腐败的,问题在于怎样防止。当时的胡氏也似乎办法不多,但是,他从社会人生的角度反对所谓支配欲和占有欲,却也有相当的道理。他说:“近年党内党外,都有一个极大的毛病,就是支配欲和占有欲过度发达,而创造欲不能提起来。”民国以来为什么国家和社会都没有什么进步,而同一时期世界各国却大有进步呢?“就是因为它们的国民,把的人生,与真实的事业,看得很重,而把功名利禄,一切虚荣,看得很轻。”即是说,他们没有什么支配欲和占有欲,他们所崇拜的伟人,也不必一定是政治家,更不必是在高位上有权利的人。“如果各个人自己做人的标准,以及崇拜别人的标准,都在‘真实’,在‘博大’,人人有以实利溥及社会的心,人人以自己有所贡献于社会为惟一做人之道,这个社会不断的接受着各个人各方面的贡献,一切自然会蒸蒸日上,而各个人的幸福,也没有不日增月进的”。进一步说,关于支配欲和占有欲包括虚荣心,其实是一个人生观问题。“凡是虚荣心重的人,虽刻刻求‘有于我’,而其实是刻刻在那里销蚀着他的‘我’。在他心上实在是被‘人’的一切所歆动,所诱惑,便糊糊涂涂的去跟着‘人’追逐;到了最后,虽一切都给他赶上了‘人’,和‘人’一样,但是结果他却有了一个莫大的损失,就是消灭了他的‘真我’”!胡氏这些话语虽然是就支配欲和占有欲申论弘义,但是实际上却涉及更深层次的文化价值观念。西方倾重个人本位,而我们一直倾重集体本位。倾重个人,当然就关注真实的人生和事业而看轻功名利禄,不慕虚荣,真正在那里刻刻求“有于我”,“以自己有所贡献于社会为惟一做人之道”;倾重集体,看来境界高远,实际上很难做到,这就不能不徒慕虚荣,销蚀着甚至消灭了“真我”。

胡氏大声疾呼,必须“肃清党治下的一切腐化分子”。他说:我国从前有所谓“大臣法,小臣廉”的话,凡对人民负着大责任的就是大臣,这种人便没有自由,因为他要绝对的守法。大臣守法以后,小臣才能跟着他守法。既然在国民党党治之下,大家所做的事,既同是推进革命的主义,实现革命的政策,那么无论服务于党,或服务于政的,就该同是为公,同是利他,毫无岐异。所有牺牲一己的信条,守法养廉的道理,比较从前更加格外彰著,格外严格。可是,事实上所表现的竟大大出人意外!个人主义无限制无阻碍地猛烈侵袭了所谓党治之下服官办党之人的内心。往往由思想表现到行为,不知置党国民族于何地!“这实在是我们同志目前最应该痛切自检自克的一点!”

从根本上说,胡氏认为国民党当时之代行治权,只是义务,绝非权利;但人们却将此视之为权利。“于是既入党的便赶紧去找政权,未入党的便赶紧去钻谋入党。这样一来,社会上甚至误认党籍是饭碗的保障,是升官发财的保障,是一切权利的保障……这真是荒谬到极处了!”“做党员的情形既如此,做党治下的官吏的情形,亦复如此,岂有二致!自来官僚所以不理于人口的原故何在?就在他们把官做成权利的而不做成义务的。” 因此他明确提出:“党治之下的官吏除掉对人民负责以外,还得对党再负一重责任。”对于不守法纪,不负责任的官吏,要加以严重的处罚。

胡氏特别反对官员的骄奢淫逸。他认为,“官僚之所以不理于人口,是因为做官的不忘自己的享乐,而轻忽了对于人民的责任,甚至自己骄奢淫逸,而反加重人民的水深火热的痛苦”。他联系当时的实际,不无沉重地指出:“革命者应该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尤其现在这个时候,东北有俄国在那里骚扰不已,将士的捐躯,人民的失所,日有所闻。西北的灾情奇重,人民饿死了几百万,活着的正嗷嗷待哺。全国各地人民在灾匪苛政夹攻之中,无法逃生,难道我们充耳不闻,熟视无睹,而有心去求个人的享乐,以及妻子儿女的福利吗?国家社会并没有既治且安,负党国责任的人责任并没有轻一点,这是任何人都晓得的,何况革命者呢?自命为革命者的人,自己未做官时天天骂官僚腐化,及至自己做官时,却会比自己所骂的格外该骂些,格外反动得厉害,假如长此不改,我们还说什么以党建国,以党治国!”胡氏对当时世界上唯一的社会主义国家苏联有过亲历,既有赞扬,也有批评。所谓“东北有俄国在那里骚扰不已”也部分地反映了苏联继承沙俄侵略中国的遗产,在中东路沿线特别是哈尔滨、旅顺、大连的“骚扰”。特别是,胡氏的整个话语充满了对当时国内现实的忧伤和反思,反映了他的爱国主义和忧患意识。

胡氏进一步分析腐化说,如果从性情方面分析,可以得到三个叠韵的字:是“懒”、“散”、“慢”;如果从其病状去求,则又可得到另外三个叠韵字:“旧”、“陋”、“谬”。他强调说:“凡是肯努力肯奋斗的人,一定不懒。凡是有主义,能合群的人,一定不散。有决心,有朝气的人,一定不慢。懒、散、慢,差不多是腐化的原因。凡不肯求新知识的人,不能适应时代潮流,一定因落伍而腐起来。如果连旧的智识也没有,一切是非不明,糊糊涂涂,那就是陋的腐化。如果自己又有先入为主的谬解,与顽固不化的性质,凡事自以为是,自尊自大,那就一腐而不可救药了。”因此,他不仅大倡“人尽其职”,为官“清慎勤”和“廉洁政府”,坚决反对官场腐败;而且还把反腐败扩大到了八小时之外,提出“公余消遣慎防腐化”。当时,他曾接到三封检举信,举报立法院某某有不正当的娱乐,甚至聚众睹博。他认为这是有关风纪,有关服务的,并非小事。何况还是立法院,本应该格外保持守法的精神,而竟有人如此不检,将何以自解?立法院秘书处一职员娶一个清唱的女子作妾,胡氏经调查确实以后,马上将其撤职。

有鉴于当时国民党官僚化的倾向,胡氏提出必须根本改革“党部组织”。他说:“海外党部有许多为防居留政府的取缔,都假俱乐部等为集会之地。凡所谓执行委员,大半由当地本有职业而声望素著的人充任。这种执委,只有义务,没有权利,为党工作,纯粹本着牺牲为群的精神。他们没有事情的时候,都散处各地,干各人所干的营生,如果开会……各人的精神都很兴奋,议案一经议决,便立刻执行。”但是,国内的国民党党部开会则是例行公事,甚至当儿戏,睡觉的也有,嘻笑的也有,会而不议,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勤。在胡氏看来,这种“徒灾梨枣”的办法简直是开玩笑!因此他认为必须取法海外党部的经验,改变国内党部的这种“党官”、“党绅”现象。

反腐败与行法贵严

胡氏身为立法院院长,还特别反对司法腐败,强调行法贵严。

首先是“杀一警百”还是“杀百警百”?胡氏1928年11月11日在全国禁烟会议演讲说:前人所谓“杀一警百”者,原是惩一已犯警百未犯的意思;但是事实上却另外弄出一个“惩一警百”来了,是一百个要犯都不惩而只惩一个比较不要的犯,或是比较容易惩的犯,就想用他去警戒那一百个要犯下次不至再犯;试问情理上如何会公允?事实上又如何会有效呢?他强调说:不论要犯、次要犯,不论易惩、不易惩,总之,犯一个惩一个,犯一百惩一百!犯的个个惩到了,对于那未犯的才能个个警到了。这就要把“杀一警百”、“惩一警百”改成“杀百警百”、“惩百警百”,以示公平公正,以去犯罪的徼幸心。就是说,法律既要齐天下之动,那就必须公平公正!所谓不论要犯、次要犯,不论易惩、不易惩,都要犯一个惩一个,犯一百惩一百,也就是不能只拍苍蝇,不打老虎;而是既拍苍蝇,又打老虎。

其次是立法贵恕,行法贵严。胡氏认为,过去有所谓“立法贵严,行法贵恕”,这虽然有一定的道理,但对于法治社会却是错误的。只有“立法贵恕,行法贵严”才真正合乎法治精神。在他看来,行法如果贵恕,则立法上的所有的严便可以一齐恕完,最后便弄到无法。如果行法贵严,就是立法立得恕了,毕竟还立了一点,行了一点,不至于弄到无法。因此“我们立法时,对于所立之法将来实行以后,利害得失如何,一切条件如何,事情必须详细审察,然后临事才能决定怎样去立;断不能本着自己的主观,而不管他日客观上做得通做不通。立法能够如此存心忠恕,他时法才能行,才能厉行,才能做到令出惟行,没有丝毫通融让步,而法治的效能才会彰著。”

进一步说,行法贵严就要不畏强御。所谓不畏强御,就是要敢在“太岁头上动土”,严惩知法犯法的权贵。他针对禁烟说:我们要问民国以来的禁烟,何以更不如前清的严厉?而前清的严厉,又何以终于没有效果?固然因为他们不能持之恒久,也实在因为他们的禁烟,禁民而不禁官,所以终于连到民也不能禁了。民国以来,由军阀包庇种烟、卖烟,军阀又自己吸烟,禁烟的行政人员拿他们无可奈何,也就算了,并不奋斗到底,所以格外没有成效。今后凡是敢犯烟禁的,恐怕仍旧不免是在政治上有相当力量的人。我们对他们如果慑于威势,碍于情面,放松一下,那就又完了。必得不但不放松,而且加以格外严厉的惩治;因为他们是知法犯法,此身服务于政府,而不守政府的法令,是格外大的罪恶。[22]所谓不畏强御,敢在“太岁头上动土”,说到底,就是要注意在政治上有相当力量的人的作奸犯科。

行法贵严还不能“以罚代法”,特别是在类似禁烟方面,还要不便富民。他认为“以罚代法”的禁烟法令太松,主张废除罚金。他认为,如果吸烟可以罚金了事,岂不是替有钱的人开了方便之门,把禁烟行政的威信与价值陡然降落下来吗?人民如果见禁烟法令的作用,一遇到金钱便立刻被限制了,将以为政府的禁烟不过是藉此敛钱抽税而已,并非替人民谋真正的幸福的;便不肯恪遵法令,于“以身试法”以外又将“以身玩法”,犯烟禁的人一定要格外多了。所以有罚金的办法在,终不足以表示政府严厉禁烟别无利用的决心。禁烟如果还不脱是政府的税源,那么,种烟、运烟、卖烟一定也不脱是奸民的利薮。大利所在,无识之民谁不趋之若骛?行见私种、私运、私卖、私吸的人格外多起来,行政虽说是“禁止”;而事实上岂不是已变成“促进”了吗?再则禁烟行政如果明明白白的和金钱发生了关系,禁烟行政人员的廉洁便格外难保,而禁烟的效验也就难说了。[23]胡氏所谓“以罚代法”,我们今天仍然司空见惯!已经是某些法禁“一遇到金钱便立刻被限制了”,行政人员的廉洁也已经出了问题了!

反腐败与知识分子的自省自觉

胡氏作为立法院院长和敢说敢做之国民党享有威望的元老,其倡导宪政法治,又不遗余力地反专制,反腐败,甚至直截了当地抵制和反对蒋介石的某些政治举措,持军事独裁的蒋介石再也不能容忍胡氏了!1931年2月28日晚,蒋氏假邀胡氏去其总司令部晚餐,胡氏毫无警惕,应邀前往即被软禁,直到10月14日才获自由赴香港。胡氏居港期间仍继续坚持其反腐败立场。

胡氏从罗素《中国游记》关于中国的“贪污”话题,进一步抨击了中国官场的腐败。罗素就中国的贪污解释说:“我敢说贪污是中国的最大缺点。生活是困难的,财利是不易谋得的,为财故,除少数受过外国教育而有操守的人以外,大多数就往往陷于贪婪贿赂之途。只要给予一点小钱,几乎任何苦力之徒都可以出卖生命,不顾一切危险。”胡氏认为,罗素的这个见解虽然颇有“衣食足而后知荣辱,仓廪实而后知礼义”的意味,含有部分的真理,但却有纠正的必要。他引孙中山1924年所说:“十几年来,一般军阀官僚,像冯国璋,王占元,李纯,曹锟,到处搜括,所发的横财,每人动辄是几千万”。现在又是十年了,“一般军阀官僚……到处搜括,所发的横财”,又不知是几个“动辄是几千万”了。他尖锐抨击说,“起居服用,拟于王侯”这类人的生活,还没有丰裕和化吗?愈丰裕,愈现代化,而贪污的程度却愈高。个人的“衣食足”,“仓廪实”,而“荣辱”,“礼义”,却益发抛掷于无何之乡。核要说,上焉者明抢强劫,下焉者鼠窃狗偷,无不以自利为目的。小百姓因革命而命在倒悬,军阀官僚,则因革命而生活愈优。所遍布于上下的,完全是一种“唯利是图”的现象。因此,“要求政府有能,不如要求政府有德。贪污的政府,产生不出可以为民造福的事实。”

胡氏不无沉重地说:“我每每想:在年轻时随孙先生奔走革命,不知做过多少文章,攻击满清政府之昏庸,和满清官吏之贪污。但比之现在,不由我不爽然自失。”许崇智之叔祖父许应�做过五六个部的侍郎,一两个部的尚书,尚能廉洁自持,最后任闽浙总督时,七十大寿收礼十余万元,御史马上弹劾,结果是免职回家。陕甘总督陶模,不接眷属同居,只会伙食费数十元。后来调任两广总督,其妻在上海相侯,要求同去,他仍不准,说:“乡居惯了的人,过不得这些宦家生活。”给了妻子五百元,送其返乡。创办开平煤矿和招商局等国营事业的粤人唐景星,生平忠于职守,死后李鸿章亲临吊唁,寻问其家,不仅家无长物,而且还因公亏欠了六十余万。他认为,这三件事在今日听来,不但是“难能可贵”,抑且是“绝无仅有”了。“在现在的官吏看来,十余万算甚么?所受的贿赂,且不止会十余万,何况是寿礼呢?许多省政府主席,许多厅长,天天为人民所控告,何尝能动得分毫?”胡氏这些针砭时弊的反贪话语,我们现在仍然能感受到其强烈的社会批判力量!

胡氏进一步引春秋左传臧孙达说:“国家之败,由官邪也,官之失德,宠赂章也”。就是说:“要政治上轨道,必须先使吏治澄清,必须先杜绝贪污的风尚,在严格的政府统制之下,切实培养出一种‘吏治的精神’”来。所谓吏治精神就是怀德教授所说的“热诚,忠心,推诚合作,忠于职守,以职务为荣”。而关键又是任职的动机在利群为公,即“为天下而仕”。因此,他特别强调知识分子对于转移社会、政治风气的影响。但是,“由于所谓智识分子的士大夫身上所表显出来的是:(一)迎合社会——阿世,(二)隔离社会——清谈,(三)反背社会——颓放的亡国之征,于是在政治上便造成‘亡义而有财者显于世,欺曼而善书者尊于朝,悖逆而勇猛者居于官’的现象。社会与政治是相为表里的,政治的力量,可以转移社会,社会的风习,也可以影响政治。但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是以人做基础的。所以人的心理的良好,与人的心理的败坏,同样是‘政治’与‘社会’的‘向上’和‘堕落’的根源。”

问题是中国知识分子“士大夫”何以要自省自觉?胡氏认为孙先生有一个极好的说明,那就是人有二重性即人性和兽性。“人的本源,便是动物。所赋的天性,便有多少动物的性质。换一句话说,就是人本来就是兽,所以带有多少兽性,人性很少。我们要人类进步,是在做就高尚人格,要人类有高尚人格,就在减少兽性,增多人性。没有兽性,自然不至于作恶,完全是人性,自然道德高尚。”[29]

中国知识分子“士大夫”又如何自省自觉?胡氏认为简单地说,就是以匡世的精神来挽回迎合社会的阿世征象,以实行的精神来挽回隔离社会的清谈征象,以前进的精神来挽回反背社会的颓放征象。

总之,在上一世纪的二三十年代,胡汉民敏锐觉察到国民党和国民政府开始滋生的腐败,对之进行猛烈的抨击,发表他的上述反腐败思想,这是难能可贵而富有远见的。但是,他毕竟只是停留在一般的法律监督和道德操守方面反腐败,还没有、也不可能在民主和舆论监督方面反腐败。即是说,反腐败最重要的是实行民主和舆论监督。不实行民主和舆论监督,反腐败就只能取得某些阶段性成果,而不可能取得警钟长鸣的终极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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