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皇帝为何热衷于“打屁股”? – 女娲导航

明朝皇帝为何热衷于“打屁股”?

  鲁迅先生曾说:“身中间脖颈最细,古人则于此砍之;臀肉最肥,古人则于此打之。”看来,古人尤其是古代对人体的生理结构,拿捏得还是非常精准的。砍头,不过是一刀下去,血溅三丈,一命呜呼。而打屁股,尤其是在朝堂之上,在众目睽睽之下,被当场摁倒,脱下裤子,抡起板子,皮开肉绽,血肉横飞,受刑者除了感受肉体痛苦,还要忍受精神羞辱,这份生不如死的折磨,恐怕要比砍头还要难受得多。
  
  把大臣按在朝堂上公开打屁股,这种极其野蛮的所谓“廷杖”,最早可以追溯到东汉的汉明帝,隋唐皇帝也偶尔小试牛刀,但也只是做做样子,直到金、元等野蛮的少数民族皇帝执政时才开始流行开来。高呼“驱逐鞑虏,恢复中华”口号的朱元璋,在接手华夏政权的同时,也把蒙古人偏爱的酷刑保留了下来。于是,朝堂之上公开打屁股,竟成为皇帝教训大臣们的一道特色风景。
  
  明朝的廷杖,始于朱元璋鞭死开国元勋永嘉侯朱祖亮。朱亮祖父子倚仗功勋,作威作福,“所为多不法”,罪不可恕,直接砍头不就完了。可朱元璋却下令将其一下一下的活活鞭死,之后还假惺惺地以“念其有功,将其保留全尸”自我标榜。从此,明朝皇帝拉开了廷杖大臣的序幕。从开国皇帝朱元璋起,到亡国之君朱由检止,明朝的每位皇帝执政期间都无一例外的有过“廷杖”记录。
  
  明代前期,皇帝对于被打屁股的大臣们,多少还存了点体面,允许他们穿着裤子,还要拿一块毡子裹起来再打。被打者伤势不太重,一般养上几个月也就痊愈了。后来到了明武宗的时候,在太监刘瑾的教唆下,就开始在打屁股的时候扒下他们的裤子,让他们在众目睽睽之下,趴在地上,光着屁股“通过皮肉触及灵魂”。没有了“厚绵底衣,重-迭-”的隔层保护,只有板子和身体恶狠狠的亲密接触,很多被打者吃不消,在朝堂之上就断了气。
  
  明朝场面最壮观的两次廷杖,一为正德十四年的“谏南游”事件,两次共打了一百六十八人的屁股,打死一十五人;二为嘉靖四年的“争大礼”事件,一次就打了一百三十四人的屁股,打死十七人。而之后廷杖的起因更是五花八门、无所不有。大臣们弹劾奸臣当道要廷杖,上言后宫干政要廷杖,阻谏元夕观灯要廷杖,就连劝谏嘉靖勿服金丹也要廷杖。到了崇祯皇帝,廷杖的花样更上层楼。某次,一个大臣拒不承认错误,崇祯大怒,下令索性就在金銮殿上用刑。几个内阁大臣连忙奏道:“在殿上用刑,是三百年没有的事!”崇祯皇帝说:“这家伙也是三百年没有的人!”几打死。
  
  明朝是一个打屁股的朝代。没有哪一个朝代像明朝皇帝那样热衷于打臣子的屁股。朱元璋出身贫农,早年要过饭、放过牛、撞过钟,受尽了欺辱和虐待,由此心灵也扭曲变态,总怕别人瞧不起他。当上皇帝以后,为了证明自己是“皇帝”,为了让那些权贵适时“体验”民间疾苦,朱元璋早把“刑不上大夫”的观念抛到九霄云外,对出身高贵的士大夫的恶意侮辱,往往从最见不得人的私处(屁股)开始。朱元璋运用廷杖的目的很简单,就是要“威吓镇压,折辱士气,剥丧廉耻。”看到士大夫们在血肉淋漓之中,一个个俯首帖耳,如犬马牛羊,他这才满足。草莽皇帝式的报复狂、虐待狂,在朱元璋身上得到了充分体现和淋漓发挥。
  
  朱元璋的子孙皇帝们继承了他的基因和衣钵,大都残忍、暴虐,没有人性,视臣属为粪土,这固然是明朝廷杖盛行的主要原因。但也有不少士大夫文人硬着头皮主动找打,这则是明朝廷杖蔚然成风的另一重要原因。主动找打是傻子都不去愿意做的事情,但挨打之后能够被人“顶礼膜拜”,能够立即以“敢于廷争面折”而声名天下,能够得到贤良的美名和热烈的追捧,甚至只是屁股上挨几板子就可以名垂青史,在这种“屁股效应”的巨大诱惑下,那些善于投机取巧、乐衷沽名钓誉的知识分子,也只好让自己的屁股受些委屈了。
  
  张居正不用守父丧,留在京城继续当差,那是万历皇帝的意思,谁让年幼的皇帝须臾离不开他呢。可有些御史偏偏要挺起脖子较真,结果遭到了皇帝的白眼。皇帝很生气,后果很严重,于是板子又派上了用场。受廷杖的那些大臣,屁股上挨了板子,精神上却得到了空前荣光,整个京城都在向他们致敬。因为他们坚持是纲常,是伦理,是道德,是礼教,是国之基石,是民之根本,好像只有他们才是明朝的中流砥柱,才是封建礼法的坚强-卫者。当时,吴中行、赵用贤等五人一起受杖,时称“五贤”,而领袖人物吴、赵二人,竟成为举世景仰的“一时之直”,成了当时再红不过的“政治明星”。于是,群起仿效,不惜生命,抵死上奏,触犯天颜,冒险以求得一杖,想通过这种捷径,这种屁股开花的特殊方式,达到“一鸣惊人”的无上境界。
  
  中国的知识分子,在那个打屁股成风的年代里,其讨揍之发贱,其挨打之窃喜,其冒死之投机,其求名之卑鄙,其心灵之扭曲,已很难以正常人视之了。而尤为反常的是,赵用贤竟然把这种靠屁股挨打来邀名节的游戏,不知廉耻的推向了极致。据史书记载,赵用贤“体素肥”,臀部脂肪丰富,虽被打得“肉溃落如掌”,但命还是保住了。在奄奄一息之际,他居然让妻子把他屁股上那坨打烂尚未掉的臭哄哄的肉,割下来“腊而藏之”,并当作一次荣誉,一份荣耀,一种资本,一座丰碑,永久保存了下来。每次读《明史》至此,想到他这块风干人肉,免不了就要恶心一番。中国文人之丑陋,之下贱,就在于撅了屁股挨打以后,还如数家珍地加以炫耀,恐怕是最让人作呕,最下三烂的事情了。这,也能怪皇帝对他下狠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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