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性行为等同“性混乱”?
导语:婚前性行为是最近30年来中国大众最为关注的性现象之一,相关的争论经久不衰,乃至家喻户晓,而且往往夹杂着强烈的道德情绪。那么,“婚前性行为”的内涵和外延究竟是什么?“婚前”指的是第一次领到结婚证(不包括订婚或者定亲)之前,无论是否举办过婚礼。本次调查对象范围仅仅指那些到调查的时候从来没有领到结婚证的人。
婚前有性方兴未艾
在全国18到61岁的所有未婚且没有与任何人有过性行为的男女中,已经与异性接吻过的人,从2000年的40.5%增加到2010年的45.6%;已经有过性爱抚(触及或抚摸异性的敏感部位)的人,从2000年的30.6%增加到2010年的40.8%。
从接吻与性爱抚的差距来看,在2000年的时候,在接吻过的男女里,有10%的人是仅仅接吻而没有进一步的性爱抚;但是到了2010年,两者仅仅差距5%,也就是一旦双方接吻就有95%的人接着进行性爱抚。这就给传统的性道德提出了一个尴尬的问题:婚前没有性交却有接吻或性爱抚,究竟算不算“失贞”呢?
在全国18到61岁的未婚总人口中,就是到调查的时候仍然没有领取结婚证的人里面,有过性交的比例: 2000年=37.7%;2006年=37.0%;2010年=49.1%。
在10年的发展中,男人和女人的未婚同居都一直保持在20%上下,没有显著的增长。这说明未婚同居是一种非常理性且必需的行为,双方同居出于多方面的考虑,其中没有多少性道德的色彩,因此也就不受社会风气变迁的影响。也就是说,对于全体未婚者中至少20%左右的男女来说,现行的结婚登记制度并不适合于他们的需要,或者一部分人是待登记者。尤其要注意的是,这里定义的未婚同居是指双方住在一起超过一个月的人,与夫妻性质类似,这已经跟结婚没有任何性质上的区别,仅仅不符合结婚制度而已。
男人女人的所有未婚有性(含同居)在10年中出现了显著的增长,但是增幅还不算最大。由于其中的同居比例是相对恒定的,因此这说明未婚者的非同居的各种性行为显著地增加了。中国社会对于婚前性行为的争论,其实也是主要说这一情况。
就未婚有性(含同居)而言,男人的比例在10年间从大约45%上升到大约55%,也就是说,所谓“处男”已经少于半数。可是女性的这一比例却仅仅从30%上升到40%多一些,远少于男性的比例。因此,社会上那些所谓“天下无处女”的说法,基本不符合事实。
真正值得注意的是,未婚者与一个以上的人发生过性交的比例,在男人中短短10年就从大约15%直线上升为45%还多一点;在女人中则从2000年的近乎于无,一举跃升为30%还多一点。这种还没结婚就有过多个性伴侣的情况,是中国传统性道德最不能容忍的;可是它就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地剧增了。
其五,更加令传统道德恐慌的是:到调查时候为止,无论男女,未婚而有多伴侣的比例,已经非常接近于所有婚前性交的比例。通俗地说,这就是“没有则已,一有就不是一个”。
什么阶层“婚前守贞”?
如上所述,既然中国人里的婚前性行为已经如此之多,那么我们社会学家就不应该去研究“谁有过”这样一个老掉牙的问题,而是应该反过来考察一下,什么人还在“洁身自好”?
笔者把三次调查所得未婚者的数据合并在一起,把发生率最高的“婚前有性(含同居)”进行分析,得到如下的结果。
对于男人是否发生婚前性行为发挥最显著作用的是他们的职业等级,职业等级越高的男人就越开放自由,阶层越低,婚前性行为就越少。这并不是性道德的问题,而是由于不同的社会阶层拥有不同的性文化。可以看出,与上学或者在待业的男人相比,农村劳动者和城市的生产工人发生婚前性行为的可能性并没有出现显著的差异。这就是说,中国的体力劳动阶层的男人更多地遵守所谓“婚前贞操”的性道德,而不是根据自己的生活需要来决定什么时候开始性生活以及跟什么样的女人。反之,非体力劳动的、居住在城市的、职业等级更高的男人们显然已经创造了自己的新的性思想,婚前有性者已经接近70%。
其他方面的显著影响因素有这样一些。男性流动人口比固定居民的婚前性行为多出17个百分点(66.3%对49%);有过自慰的比没有的多11.5个百分点(55.5%对44%);有异性朋友的比没有的多13个百分点(54.1%对41%);抽烟的比不抽烟的多20个百分点(61.2%对41.3%);喝酒的比不喝酒的多出将近25个百分点(62.7%对38%)。
这些影响因素归根结底就是一句话:不那么“循规蹈矩”的男人,发生婚前性行为的可能性更大。人们可以把这叫做堕落,也可以说是潇洒,但是笔者宁愿认为,这是被调查者们自己选择的结果。
下面来看看女性的情况,因为在中国传统中,所谓“婚前贞操”更多地针对女人。
首先,对于女人发生婚前性行为的可能性,发挥最显著作用的是她们的年龄,每长大一岁,仍然能够坚守“婚前贞操”的女人就减少14%。这意味着,所谓的婚前贞操其实只不过是少女初入世事的时候对于性与性别差异的一种出于无知的恐惧而已。随着年龄增长和性别交往经验的不断丰富,女人越来越明白为什么自己也需要性与性别,因此在30岁之前已经有77%的未婚女性放弃了社会强加自己的所谓“婚前贞操”。
其次,发挥作用第二位显著的是女人的受教育程度。可是与人们的想象、大众传媒的宣扬恰恰相反,越是上学程度高的女人,发生婚前性行为的可能性不是越大,而是越小。与那些小学文化及以下的女人相对比,初中文化的女人坚守“婚前贞操”的可能性增加7.6倍;高中文化的增加10.6倍;大专及以上文化的则增加15.6倍。也可以反过来说:越是文化程度高的女人,越少婚前性行为。
上述情况其实并不奇怪,而且主要地并不是性道德问题,而是女性人生发展的需求。上学上到初中以上的女人,无不试图以受更多的教育来对抗女性就业与成功越来越难的当今社会,因此她们不愿意由于婚前性行为而因小失大。
最令人惊讶的是:体重超重和非常重的女性,坚守“婚前贞操”的可能性比体重正常与偏瘦的女性减少70%。反过来看则是:非常肥胖的女性有将近90%已经有过婚前性行为了。可是这种情况很可能并不是单纯的肥胖造成的,很可能与当今社会格外歧视“肥女”有关。
最后,一个显著的影响因素是女人有没有异性朋友,如果连一般的男性朋友都没有,那么坚守“婚前贞操”的可能性当然就会显著地增加。
婚前有性≠“性混乱”
中国人谈到性道德很容易概念不清,对于婚前性行为也是如此。不知道有多少个人和传媒总是把婚前性行为笼统地归入“性混乱”,甚至把它与预防性病艾滋病联系在一起,根本不知道只有“多伴侣性行为”才有可能传播。因此笔者把所有调查到的“非主流性行为”(如一夜情、“以利换性”等共14种),把已婚者与未婚者加以对比,看看究竟谁的发生率更高。
调查结果显示,无论男女,只有“上年有跳舞消费”和“上年看黄”是未婚者更多而已婚者更少,而且构成了显著的差异。但这一点也不稀奇,它们仅仅是未婚者的性替代而已,并非直接的性行为。此外,“上年有交换性伴侣”和“上年有群交”这两个指标也出现了差异,但是对于笔者纳入分析的7794位男女这样的样本群体来说,这两个因素的显著度仍然不足。
这就是说,在笔者纳入分析的14种“非主流性行为”中,有12种是未婚者与已婚者没有出现显著的差异,而差异显著的那两种行为,,恰恰并不是直接的性行为。因此笔者可以说:2000年到2010年的中国男女的婚前性行为,一点也不比已婚者更“混乱”。
所谓的“婚前”之性,为什么会成为一个“问题”?在笔者看来,一切人类活动都有两种存在方式,一个是“生活实体”(人们自己的生活实践),另外一个是“制度设置”(社会对人们的要求)。人们按照自己的意愿随时开始了性生活,这就是生活实体;而“结婚”与“法定婚龄”则是制度设置。这两者不一定势不两立,但迥然不同。
在三次调查的问卷中都把同居一个月以上的双方与“合法夫妻”等同起来,就是因为笔者坚信,性的生活实体不但先于制度化婚姻而存在,而且高于制度化婚姻而显得更为宝贵。或者说,本章所提供的一切数据分析,都证明了所谓“婚前性行为”其实是性在生活中的实体存在。如果套用历史学语言就是:这是中国人民自己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