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商鞅变法,也是主要改变了在政策上都能够可以让自己的国家中有着救济的办法,而且也是主要有了可以能够让敌人兵源枯竭的作用,也是一个能够可以让自己的国家可以在社会上的发展可以能够富国强兵,那么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到底如何?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和作用
人口思想在商鞅思想中占有重要地位,“人众兵强,此帝王之大资也”(《商君书·弱民》。本辞条以下引文,凡引自本书的,只注篇名)。他认为人口众多是赢得兼并战争胜利、统一天下的重要前提。人口太少,出兵攻伐敌人,就没有多余的人力耕种土地,取得给养;如果把人力用于耕种,敌人也会得到休息,不能两全其美。所以,要想富国强兵,彻底制限敌人,首先就应根本改变秦国“人不称土”(《徕民》)的局面,大力增加人口。根据当时秦国的国内外形势,他认为增加人口最好是用经济办法,采取“徕民”政策。这样既可在短期内大量招徕其他诸侯国的移民,增加本国人口,又可使敌人兵源枯竭,迫使敌人完全臣服。反之,采用人口自然增殖,不仅费时久,收效慢,也削弱不了敌人。在人少地多、生产工具和军事装备都很落后的战国时期,商鞅主张用徕民办法增加人口,虽然有益于秦国的社会生产发展和富国强兵,但是一种损人利己的政策。
商鞅发展了墨翟关于人口与土地必须保持平衡的观点,第一个提出了“制土分民之律”(《徕民》)。他认为容纳五万的生产人口,需要有方圆一百里的土地,其中良田占40%,坏田占20%,城镇、道路占10%,湖泊、河流、山地占30%。上述比例不论是否符合当时实际,但在两千多年前他就提出来了,是十分可贵的。此外,他还指出人多地少时,应大力开垦土地,不然会出现“民众而不用者,与无民同”(《算地》)的情况;人少地多时,应大力增加人口,不然会出现“地大而不垦者,与无地同”(同上)的情况。
为了推行“农战”政策,商鞅还很重视增加农业人口,第一个提出了农业人口与非农业人口的比例最好是百比一,最多不超过十比一的主张。“百人农,一人居者(指非农业人口),王;十人农,一人居者,强;半农、半居者,危。”(《农战》)他认为商人和官吏虽然在社会生活中各有其特殊作用,但他们尤其是那些以技艺为业、游说好辩为业、学诗书为业的人,都是一些不事生产的游食之人,这部分人多了,会影响农业生产的发展,“食口众者,败农者也”(《垦令》),造成国家的贫困危弱,“农者寡,而游食者众,故其国贫危”(《农战》)。为了增加农业人口,他除了主张采取“徕民”政策,大量招徕其他诸侯国的农民外,还主张用赐与官爵、免除徭役、加重工商业和非农业人口的征课、实行粮食高价政策、限制雇工和不准开设旅店等来扩大农业人口。商鞅把一切非农业人口都看成不事生产的游食之民,是错误的。他增加农业人口的办法,有的也是极端的。但远在农业占有举足轻重地位的战国时期,主张农业人口必须占总人口的90%以上,是符合实际的。同时,象他这样不惜采取一切措施来增加农业人口,在我国历史上也是罕见的。
商鞅还反对提高人们的知识文化,主张人民愚昧无知。他认为人们“务学诗书”(《农战》),有了知识和文化,不但可以在其他诸侯国势力的支持下,“上可以得显,下可以求官爵”(同上),不再为了名与利去努力从事农战,还会“高言伪议”(同上),扰惑民心,使人民与君王离心离德。“故曰:农战之民千人,而有诗书辩慧者一人焉,千人者皆怠于农战矣。”(同上)所以,要想富国强兵,赢得兼并战争的胜利,就必须使民“不好学问”(《垦令》)。商鞅这一思想,不论是否有利于当时秦国的富国强兵和农战政策的推行,都充分暴露了他的剥削阶级的本质,有害于广大人民文化知识水平的提高。
为了加强户口管理,严密控制人口,商鞅还很重视人口统计。他除了主张建立五家为伍,十家为什的“连坐”法户籍制度外,还第一次提出了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周密的、经常的人口统计。他认为详细了解人口的出生、死亡情况,即“举(凡)民众口数,生者著(登记),死者削”(《去强》),正确掌握人口总数和男、女、老、少及商人、游食等各类人数,是关系富国强兵、巩固地主阶级政权的大事。如果不知道“竟(境)内仓、口之数,壮男、壮女之数,老、弱之数,官、士之数,以言说取食者(指游说的人)之数,利民(指商人和手工业者)之数”,即便“地虽利,民虽众”,也会“国愈弱至削”(同上) 。
商鞅变法的经济措施
1.废井田,开阡陌(简单说就是废除奴隶制土地国有制,实行土地私有制)
2.重农抑商,奖励耕织
3.统一度量衡
变法的政治措施:
1.奖励军功,实行军功爵制
2.废除世卿世禄制,鼓励宗室贵族建立军功
3.改革户籍制度,实行连坐法
4.推行县制
5.定秦律 燔诗书 。 (www.ngnvip.com)
商鞅是谁
商鞅(约公元前390~前338)卫国(今河南洛阳一带)人,原名卫鞅或公孙鞅,战国时期著名的政治家和法家主要代表人物。自幼喜好刑名之学,公元前361年去到秦国,深得秦孝公的信任,历任左庶长、大良造等职,执掌秦国军政大权达一、二十年之久。秦孝公曾以于(今河南内乡东)、商(今陕西商县东南)十五邑封他,号为商君,故又称商鞅。
商鞅生活在诸侯分裂割据、兼并战争十分 频繁的战国中期。他为了使秦国富国强兵,建立统一的封建帝国,先后推行了两次以“农战”和“法治”为中心的变法活动。商鞅变法是我国历史上一场比较深刻的社会变革,有力地打击了旧的世卿世禄制和旧的生产关系,使落后的秦国一跃而为压倒山东六国的一等强国,并为后来秦始皇统一中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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